2008-4-10,通过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的苏宁电器购买了西门子电冰箱KK22F58TI,大约4月17日开始使用,5月2日发现由冰箱底部向地板淌水;5月6日西门子师傅检测调整--倒掉已经溢出的储水盒中的积水;5月22日再次出现淌水,24日经西门子师傅再次上门检测后,与6日同样倒水(预计,不用多久,还需要再次倒水),另外上报厂家。
27日,西门子广州部门的张(先生)通知:要使用电吹风、螺丝刀等工具修理冰箱封口胶,可能可以解决,被我拒绝(因西门子已经出过这样的错误,详见:‘聋子治成哑子’ 西门子冰箱让人好无奈http://www.hea.cn/news/96809.shtml)
根据《家电维修新三包法规定》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,本人要求更换新机!
(需要说明的是,6月2日该冰箱较预期提前出现淌水)
在我的一再要求之下,终于同意在6月7日更换新机。
上午约11点以在车厢内水平横卧,而不是竖立的方式、使用面包车拖来了一台相同型号的、所谓的“新”冰箱。
根据它们的要求,新冰箱必须在3个小时以后,方可使用。
7日晚上,动手拆冰箱机体表面的封口胶、去掉内部的白色泡模,准备使用时发现:1、冰箱冷冻室的门上竟有黄色泥土--注意,其包装不仅有外面的纸箱,而且冰箱的机体是使用薄塑料袋整体包装的;2、中间保鲜室内隔潮板已经烂掉。
也就是说,6月7日给我更换的是残次品、非合格品。
当天晚上,已经拨打8008289828联系西门子,此日下午1时半,西门子的师傅上门核实情况,上报厂家。
6月10日,西门子的工作人员通知:只能更换烂掉的隔潮板,也可以咨询相关的(维权)机构。
根据《家电维修新三包法规定》第十四条 ”,西门子的这种行为是违反新三包法的。
在通过800给对方指明其违法行为后,11日中午,西门子售后的一位小姐依旧强调:只能更换烂掉的板!
6月12日,西门子广州方面负责投诉的冯小姐解释:关于烂板不是不合格,而是因为是在(安徽)滁洲生产。
难道西门子的质量不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而是灵活的“因地制宜”???
本人要求:严格按照《家电维修新三包法规定》,请厂家更换相同规格、相同型号的、“合格的”新机;否则,要求全额退货!